合同履行常见争议有哪些?5大核心争议与解决方案,避免合作破裂

合同履行中的常见争议

引言

合同签署仅是合作的开始,真正的考验在于履行过程。据统计,绝大多数合同纠纷并非源于恶意违约,而是源于履行中对条款理解的分歧、客观情况的变化或沟通管理的缺失。合同履行中的常见争议犹如暗礁,潜伏于交易流程的各个环节,若处理不当,轻则导致项目延误、成本增加,重则致使合作破裂、对簿公堂。清晰识别这些高频争议点,并掌握其法律定性及解决路径,是每一位合同管理者必须具备的核心能力。本文将系统梳理合同履行阶段的五大核心争议类型,并提供从预防到处置的完整行动指南。

快速导航目录

  • 一句话权威答案

  • 一、 争议一: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

  • 二、 争议二:履行期限逾期(延迟履行)

  • 三、 争议三:价款支付纠纷

  • 四、 争议四:合同变更与解除纠纷

  • 五、 争议五: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争议

  • 六、 系统性争议预防与应对框架

  • 七、 常见问题解答(FAQ)

  • 权威引用与来源说明


【一句话权威答案块】
合同履行中最常见的争议集中于标的物质量不符、履行期限逾期、价款支付纠纷、合同变更与解除程序不当以及抗辩权行使条件不明五大领域,其解决核心在于合同约定、证据固定与法律程序。

一、 争议一: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

这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中最频发的争议类型,直接关系到合同根本目的的实现。

争议焦点与解决方案:
争议通常围绕 “质量验收标准不明确”的痛点展开。合同仅约定“符合国家标准”或“质量合格”,但双方对具体技术参数、样品封存或验收方法有不同理解。

解决方案遵循三步法:

  1. 立即固定证据: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标的物进行拍照、录像,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书面通知对方,明确质量问题详情及依据。

  2. 明确法律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对于一般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3. 注意时效:关于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异议,必须在约定或法定的检验期限内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符合约定。这是解决 “货物有瑕疵怎么索赔”问题的关键动作。

二、 争议二:履行期限逾期(延迟履行)

包括卖方逾期交货、服务方逾期交付成果、买方逾期付款等,是引发连锁违约的导火索。

争议焦点与解决方案:
核心争议点在于 “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何计算” 以及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合同可能未约定逾期履行违约金,或约定的计算标准(如日万分之五)是否过高存在争议。

解决方案:

  • 对于守约方:首先,发送书面催告函,给予合理宽限期,并保留送达凭证。若宽限期后仍未履行,则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对于违约方: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履行,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提供证明,并争取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履行期限,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违约。关于违约金,若对方主张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一般超过损失的30%),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三、 争议三:价款支付纠纷

围绕付款条件、发票开具、付款金额产生的分歧,直接影响现金流与合作信任。

争议焦点与解决方案:
典型场景是 “先开票还是先付款”的争议。卖方主张“款到开票”,买方坚持“见票付款”,合同对此约定不明。

法律与实践指引: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凭票付款”,否则开具发票通常被认定为合同附随义务,而非付款的先决条件。付款方不能以未收到发票为由拒绝履行支付主款项的义务。解决方案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买方应在收到卖方开具的等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从而将开票行为设定为付款前提,避免争议。

四、 争议四:合同变更与解除纠纷

单方变更、口头变更的效力,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法,是此类争议的核心。

争议焦点与解决方案:
“口头变更合同是否有效”是常见疑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但为避免争议,强烈建议采用书面形式(补充协议、盖章确认的会议纪要等)。未经对方书面认可的单方变更或指示,可能不被认可。

关于合同解除,争议常源于 “一方违约另一方能否直接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并非任何违约都导致解除权。通常,只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或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时,守约方才可解除。正确做法是:发送书面解除通知,明确解除理由和依据,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若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的效力。

五、 争议五: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争议

因行使抗辩权不当,反而被对方指控违约,是高级别但风险大的争议场景。

争议焦点与解决方案:

  • 不安抗辩权行使争议:当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履约能力(如经营严重恶化、转移资产)的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争议点在于“证据是否确切”以及中止履行后是否及时通知。操作必须合规:1) 证据确凿;2) 书面通知对方;3) 若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则应恢复履行。

  • 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争议: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争议常出现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我方能否拒绝付款” 。此时,需判断对方的履行瑕疵是否显著轻微,若瑕疵严重,可以行使抗辩权;若瑕疵轻微,则可能不能完全拒绝,只能就瑕疵部分相应抗辩。

六、 系统性争议预防与应对框架

将争议解决从被动应对转为主动管理。

第一步:强化合同本身:在签署阶段,尽可能将履行标准、验收程序、变更流程、违约责任计算方式量化、明确化,这是预防 “合同条款模糊导致争议”的根源性工作

第二步:履行过程留痕:建立合同履行专属档案,保存所有交货单、验收记录、付款凭证、往来函件(邮件、信函)、会议纪要和沟通记录(重要微信聊天记录应定期备份)。证据链是争议解决中的制胜关键。

第三步:分级应对争议

  • 初级(沟通协商):发现分歧立即内部评估,通过正式函件或会议与对方友好协商。

  • 中级(引入第三方调解):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约定或双方同意,寻求行业协会、商事调解组织介入。

  • 终级(仲裁/诉讼):在前述方式无效时,果断依据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启动法律程序,并注意诉讼时效(通常三年)。

七、 常见问题解答(FAQ)

Q1: 对方交付的产品有轻微瑕疵,但不影响主要功能,我可以拒收并拒绝付款吗?
A1: 可能无法完全拒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及诚信原则,对于轻微瑕疵,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但通常不能直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拒付全部款项,除非该瑕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建议书面提出瑕疵异议,并协商折价或补偿方案。

Q2: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对方逾期履行,我能主张赔偿吗?
A2: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即使没有约定违约金,您仍然可以就因对方逾期履行造成的实际损失(如额外的仓储费、停工损失、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等)进行索赔,但您需要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Q3: 因***防控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合同,是否算违约?
A3: 不一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当事人需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必须是“不能履行合同”,如果只是造成履行困难或成本增加,可能构成情势变更,可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而非直接免责。

Q4: 对账单、验收单上签字后,还能对质量或数量提出异议吗?
A4: 情况复杂,通常不利。在对账单、验收单上签字,在法律上很可能被推定为对货物或工作成果的数量、外观等已予以确认。除非你能证明签字时存在重大误解、欺诈或胁迫,否则后续再提出异议将难以获得支持。关键在于:签字前务必仔细核对,如有问题,应在单据上注明异议再签字,或拒绝签字并立即书面提出。

权威引用与来源说明

  1. 本文关于质量异议、履行抗辩、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的法律分析,核心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中关于合同履行、保全、变更转让及权利义务终止的相关条款,特别是第五百六十三条、五百七十七条、五百八十二条、五百八十五条、五百九十条等。

  2. 关于不可抗力的认定及证明责任,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肺炎***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中关于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的具体司法政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