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飞外网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2010-08—03发布2011—02—01实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结构设计与制作;5.动力与传动装置;6。安全装置与防护设施;7.电气;8。基础、附墙架、缆风绳与地锚;9。安装、拆除与验收;10。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11。使用管理。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规定物料提升机额定起重量不宜超过160kN,安装高度不宜超过30m,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增加限制条件;2。增加对曳引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钢丝绳在曳引轮上的包角及曳引力自动平衡装置的规定;3.增加对起重量限制器和防坠安全器的规定;4.对防护围栏、停层平台及平台门的强度、安装高度和安装位置提出具体的规定;5.附录中增加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保证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施工作业及人身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所使用的以卷扬机或曳引机为动力、吊笼沿导轨垂直运行的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机及升降平台。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自升平台self—liftingplatform用于导轨架标准节的安装、拆除,通过辅助设施可沿导轨架垂直升降的作业平台。2.0。2安全停层装置safetyanchoringdevice吊笼停层时能可靠地承担吊笼自重及全部工作荷载的刚性机构。附墙架auxiliarysupportframe按一定间距连接导轨架与建筑结构的刚性构件。2。0.4附墙架间距auxiliarysupportspace相邻两道附墙架间的垂直距离。2.0。5自由端高度freeheight最末一道附墙架与导轨架顶端间的垂直距离.2.0。6缆风绳cablewindrope用于连接地锚固定导轨架的钢丝绳。2.0.7地锚anchorblock用于固定缆风绳的地面锚固装置。3。0.2物料提升机的可靠性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10054的规定。制器、防坠安全器应经型式检验合格。3.0。4传动系统应设常闭式制动器,其额定制动力矩不应低于作业时额定力矩的1.5不得采用带式制动器。3.0。5具有自升(降)功能的物料提升机应安装自升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上栏杆高度宜为1。0m~1.2m,下栏杆高度宜为0。5m~0.6m,在栏杆任一点作用1kN的水平力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且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冷轧钢板;当物料提升机采用对重时,对重应设置滑动导靴或滚轮导向装置,并应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对重应标明质量并涂成警告色。吊笼不应作对重使用.3.0。7在各停层平台处,应设置显示楼层的标志。3.0。8物料提升机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格。3.0。9制造商应在说明书中对物料提升机附墙架间距、自由端高度及缆风绳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3。0。10物料提升机额定起重量不宜超过160kN;安装高度不宜超过30m。当安装高度超过30m时,物料提升机除应具有起重量限制、防坠保护、停层及限位功能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吊笼应有自动停层功能,停层后吊笼底板与停层平台的垂直高度偏差不应超过30mm;3。0.11物料提升机的标志应齐全,其附属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均应与制造商的装箱单相符。3.0.12物料提升机应设置标牌,且应标明产品名称和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商名称和产品制造日期.物料提升机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制作、运输、安装、使用等各种条件(有哪些以lia开头的四字成语?没有lia字开头的成语,QQ接龙红包“一个顶俩”难倒了不少网友,根据成语词典提示,成语中含有俩(lia)的成语有:鬼蜮伎俩、鬼魅伎俩、有三有俩、鬼蜮技俩、一个顶俩。可是,按照规定,必须是俩(lia)开头的成语才可以。但是并没有俩(lia)开头的成语,所以这是一个无解的成语接龙呢。)下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的规定。常规荷载:包括由重力产生的荷载,由驱动机构、制动器的作用使物料提升机加(减)速运动产生的荷载及结构位移或变形引起的荷载;特殊荷载:包括由物料提升机防坠安全器试验引起的冲击荷载.4.1。3荷载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的规定。4.1.4物料提升机的整机工作级别应为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规定的A4~A5.4。1.5物料提升机承重构件的截面尺寸应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钢板厚度不应小于6mm。4.1.6物料提升机承重构件除应满足强度要求,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井架式物料提升机的架体,在各停层通道相连接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4.1。8吊笼结构除应满足强度设计要求,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吊笼门及两侧立面宜采用网板结构,孔径应小于25mm.吊笼门的开启高度不应低于1。8m;其任意500mm的面积上作用300N的力,在边框任意一点作用1kN面积上作用1。5kN的力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吊笼底板应有防滑、排水功能;其强度在承受125%额定荷载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底板宜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或不小于1。5mm的钢板;4。1.10物料提升机自由端高度不宜大于6m;附墙架间距不宜大于6m。4.1.11物料提升机的导轨架不宜兼作导轨。制作前应按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编制加工工艺,并应按工艺进行制作和检验。4.2。2承重构件应选用Q235A,主要承重构件应选用Q235B,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焊条、焊丝及焊剂的选用应与主体材料相适应.4.2。4焊缝应饱满、平整,不应有气孔、夹渣、咬边及未焊透等缺陷.4.2。5当物料提升机导轨架的底节采用钢管制作时,宜采用无缝钢管。5.1。1卷扬机的设计及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GB/T1955的规定。卷扬机的牵引力应满足物料提升机设计要求。5。1.3卷筒节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30。5。1.4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两倍。5.1.5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整齐排列,端部应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牢固。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35.1.6卷扬机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卷筒的保护装置。该装置与卷筒外缘的间隙不应大mm,并应有足够的强度。5。1.7物料提升机严禁使用摩擦式卷扬机。当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应设置曳引力自动平衡装置。5.3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30。5.3。2滑轮应设置防钢丝绳脱出装置,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1。6 条的规定. 5.3。3 滑轮与吊笼或导轨架,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等柔性连接或使用开口 拉板式滑轮. 钢丝绳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丝绳》GB/T8918的规定。钢丝绳的维护、 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 T5972 5.4.2自升平台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8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 5。4.3 提升吊笼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12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5。4.4 安装吊杆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6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 5.4。5 缆风绳直径不应小于8mm,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5。 5.4。6 当钢丝绳端部固定采用绳夹时,绳夹规格应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应少于 距不应小于绳径的6倍,绳夹夹座应安放在长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发出警示信号;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11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切断上升主电路电源。 6。1.2 当吊笼提升钢丝绳断绳时,防坠安全器应制停带有额定起重量的吊笼,且不应造 成结构损坏.自升平台应采用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6.1.3 安全停层装置应为刚性机构,吊笼停层时,安全停层装置应能可靠承担吊笼自重、 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等全部工作荷载.吊笼停层后底板与停层平台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 50mm。 6。1.4 限位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