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策生母称将抚养姚策儿子

4月21日,河南警方通报对“错换人生28年”事件中的“换子涉嫌刑事犯罪”的警情决定不予立案。

21日中午,姚策生母杜新枝对此表示,这件事终于有了一个答案,感谢相关部门寻找真相,这个消息对姚策也算是一种告慰。

“楷楷(姚策儿子)长得非常像姚策,姚策生前让我重新把楷楷当成儿子抚养,所以我重任在肩,还要坚强。”姚策妻子熊磊说,认可遵从法律根据客观事实得出的结论,“网络暴力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和孩子的人身安全。”一名知情人士也表示,熊磊孩子已经不敢去上幼儿园。

此前报道河南大学回应错换人生28年质疑:存在床位号错误等问题

“错换人生28年”事件发生以来,河南大学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事件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审判,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目前调查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舆论关切的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1、关于婴儿标识问题。医院1992年使用统一配置的消毒抱被,抱被外系有对应产妇床号的圆牌,以此识别婴儿身份。

2、关于乙肝产妇隔离问题。根据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2004年、2013修订版,均未要求乙肝孕产妇及新生儿单独隔离。杜某枝在手术室剖腹产,许某在产房自然分娩,两人生产场所不同,也不住在同一病室。

3、关于婴儿护理问题。医院实行母婴分离管理,病房与产房为两套护理人员。婴儿出生后,称重、包裹,经产妇过目后,进入婴儿室集中管理。当时婴儿室三班值班,当班护士负责接生、新生儿洗澡、换被服及人工喂奶。婴儿每天洗澡一次,由两位护士负责,一位负责洗澡,一位负责包裹,洗完后由护理人员将婴儿送回婴儿室。

4、关于病历档案问题。临时治疗单根据病人需要开具;长期治疗单如未发生治疗变化,可延续执行,不需要每天开具。杜某枝病历材料页数与病案袋上记录的病案页总数相符。

但杜某枝病历中存在住院号、床位号错误、无首次病程记录、缺失乙肝表面抗原化验单等问题。手写病历中,杜某枝病历号原为155849,病历中出现的155489系笔误,医院无155489住院号;据工作人员回忆,病人入院时可能安排的是15床,后调整为16床,工作人员将15床号划掉后重新书写16床位号,患者的真实床位号为16;对于无杜某枝首次病程记录,调阅同时期病历,发现存在类似情况;对于杜某枝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化验单丢失问题,具体遗失原因因年代久远现已无法考证。

5、关于赔付问题。依据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02民终238号、239号判决书,淮河医院在规定时限依法进行了赔付。

6、关于医院职工身份职务问题。医院职工郭希志于1988年至1996年在妇产科工作,2008年12月退休。1992年,郭希志为妇产科办公护士,非护士长,不参与产房护理工作。“错换人生28年”事件发生以来,郭希志一直在积极配合各方调查。潘婷婷与郭希志系母女关系,为医院药学部办公室普通职工,未担任任何行政职务,其丈夫非医院职工。医院“张鹏”同名职工共有四人,其中与郭希志同发论文张鹏所在科室为核医学科,并非医院新闻发言人、医患办主任张鹏。

河南大学将以此为戒,开展以案促改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此事件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抱错孩子事件
事件简述:姚策在2020年2月被查出肝癌晚期,要救命只能做肝移植,母亲许敏决定“割肝救子”,但却发现28岁的儿子姚策并非亲生。她找到了和自己同一产房的产妇杜新枝,经过DNA检测,证实是两家人的孩子抱错了,两家人都经历了28年的错位人生。

1.2020年2月17日,28岁的姚策被查出肝癌晚期,其母徐敏决定“割肝救子”,却发现与儿子并没有血缘关系。她找到了和自己同一产房的产妇杜新枝,经过DNA检测,证实是两家人的孩子抱错了。

杜新枝自己有乙肝,所以在生下孩子后,第一时间给孩子打了阻断针,就是为了阻止孩子将来发病,但没想到,由于医院的过错,这支原本应该打在姚策身上的阻断针却打在了健康的郭威身上。两位母亲以为,正是由于医院的过错,让姚策在2岁的时被发现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所以从小到大,他一直在服药。对于医院犯下的错,造成的今天的严重后果,两家人都希望淮河医院尽快给一个说法。


姚策(左二)与郭威(右二)两家6月15日在上海生日宴上的全家福,两人分别站在了自己生父母身边。摄影:徐灵超。[1]

2.2020年7月23日,姚策和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将淮河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姚策因肝癌支出的所有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91.6万余元,并赔偿三人的精神损失费、寻亲费、郭希宽误工费等共计180余万元。

3.2021年12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告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1193.5元;赔偿郭希宽误工费6400元。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94元(已给付100000元,尚需给付261312.94元)。[2]

4.2021年2月25日,姚策养母许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偷换孩子系人为。她现在一心只想要查出真相,不管是“错换人生”还是“偷换人生”都是为了彻查当年的真相,而上述说法“没有针对谁,也没有点任何人的名字”。[3]

这真是大反转啊,姚策养母许女士的意思看来是姚策生母偷换孩子。到底是“错换”还是“偷换”,请关注始末缘由,会持续跟进,等待官方给出的答复,为该事件画上句号。